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问答(1、2)
一、我市哪些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具有合肥市市区户籍的7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无子女)、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可通过领取价值6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向服务实施单位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超过6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将由老人自行承担。
二、符合条件老人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通过如下流程申请居家养老服务。
(1)申请
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填写《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低保对象须提供低保证。
(2)公示
对符合条件、自愿填写申请表的老年人,社区(村)将对老年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社区(村)上报给街道(乡镇)。
(3)审核、审批
街道(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对社区(村)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合格后上报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后将服务对象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享受服务起始时间、申请人终端号码等)及时登记入档,定期报市民政局备案。
(4)享受服务
符合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应与服务实施单位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在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审批后的下一个月起,领取服务券,由服务实施单位向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法定节假日期间除紧急救助服务外暂不提供其他项目服务。
三、服务券如何使用?
老人可根据服务实施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拨打服务电话,要求服务实施单位提供所需的服务,服务完成后按服务项目的价格以服务券形式支付服务费用。对服务情况不满意的,可拨打所在区(开发区)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区(开发区)管理部门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2013年的服务券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底;2014年起,服务券当月使用,过期作废。
四、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是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统称,是指老人在家庭居住,由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整合为老服务资源,通过采取“送上门、请出去”的方式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服务,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
五、为什么要在我市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破解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由政府出资,坚持公益服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实施单位,委托服务实施单位向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六、服务实施单位名称、服务电话及各区监督电话
1、瑶海区
服务单位:安徽省社家老年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65588999
瑶海区老龄办监督电话:
64498868
2、庐阳区
服务单位:夕阳红老年护理院
服务电话:
64259039 64259869 65216999
庐阳区老龄办监督电话:
65699891
3、蜀山区
服务单位:金谷医院
服务电话:
4008009152 65222888
蜀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监督电话:65194018
4、包河区
服务单位:佰家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
4009900157 65213666
包河区老龄办监督电话:63357292
5、高新区
服务单位:金谷医院
服务电话:
4008009152 65222888
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监督电话:65393186
6、经开区
服务单位:巢湖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65588999
经开区社区管理局监督电话:
63679178
7、新站区
服务单位:夕阳红老年护理院
服务电话:
64259039 64259869 65216999
新站区社会事业局监督电话:
62777125
8、市老龄办服务监督电话:
62649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