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关系到老人的幸福指数。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安徽省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近日出台,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在职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制度。
《方案》明确了培训对象,即为在本省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从事养老护理、日间照料等养老工作的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以及已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的新入职人员。
对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6个月以上用人合同(协议)的新入职人员,通过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岗位的基本要求,尽快胜任和适应岗位需求。针对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员工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提高其职业能力水平 。
《办法》还明确了岗前培训与鉴定补贴标准。按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数和人均不低于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其中培训人员属于高校毕业生的按人均500元给予补贴)。对培训后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个人100~150元技能鉴定补贴。
此外,对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培训后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按人均500、1000、2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根据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培训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1.5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养老护理员或其他相应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王翠)